琼瑶,中国著名作家,原名陈喆,1938年出生于四川成都,笔名琼瑶出自《诗经》“投我以木桃,报之以琼瑶”,1949年,琼瑶开始专注写作,出品了大量言情小说,后来被拍成电视剧,广受欢迎,代表作有:《窗外》、《几度夕阳红》、《庭院深深》、《还珠格格》、《梅花烙》、《一帘幽梦》
琼瑶的父亲陈致平是大学教授,先后任教于光华大学、国立广西大学、同济大学、台湾师范大学、辅仁大学、文化大学和新加坡南洋大学。母亲袁行恕曾任台北市立建国中学国文教师。曾外祖父是翰林,伯父是宣统皇帝之师。外祖父袁励衡为银行家,曾执掌交通银行。母亲的胞妹袁静为作家。母亲的胞姐袁晓园为中国第一位女外交官暨女税务官。琼瑶的妹妹陈锦春、妹夫陈壮飞,都曾任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科学家,General,Sciences,Corp.科技顾问公司共同创办人,被认为是华裔在美创业的先驱之一。琼瑶本人还有一个龙凤胎弟弟。
琼瑶也是作家金庸的远亲,金庸的堂妹为琼瑶的舅母。是著名诗人徐志摩的表外甥女。
1938年4月20日,琼瑶出生于四川成都,生逢战乱。
1942年,随家人由成都迁回故乡湖南省,其后因抗日战争迁回四川。1947年,举家迁上海,同年琼瑶在上海《大公报》儿童版发表了第一篇小说《可怜的小青》
琼瑶小说改编的影视作品,几乎每部影视作品的歌曲都是琼瑶作词
1959年,与庆筠结婚。1963年琼瑶因小说《窗外》开始走红并认识平鑫涛,在他的全力帮助下,她迅速迎来事业上的第一个黄金时期。然而她与自己的丈夫之间的感情隔阂越来越大,与平鑫涛却产生感情。1964年琼瑶离婚,后平鑫涛也与妻子离婚,1979年他们结婚。从相识、相知、相爱到结婚,他们前后历经十多年的马拉松爱情长跑。
侵权起诉
2014年5月,琼瑶起诉《宫锁连城》编剧于正及制作公司侵犯《梅花烙》著作权案,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立案。案件简介如下:
原告陈喆(琼瑶)起诉称,其系台湾著名作家、编剧,在1992至1993年间创作完成了文字作品《梅花烙》(以下称“原作”),自始完整、独立享有原作著作权(包括但不限于改编权、摄制权等)。原作在中国大陆地区多次出版发行,拥有广泛的读者群与社会认知度、影响力。2012年至2013年间,被告余征(笔名于正)未经原告许可,擅自采用原作核心独创情节,改编创作电视剧本,并联合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出品方,共同摄制了电视连续剧《宫锁连城》,原作全部核心情节与故事脉络几乎被完整套用于该剧,严重侵犯了原告著作权。
原告据此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、消除侵权影响、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全部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。
公开审理
2015年4月8日9:30,北京高院公开审理陈喆(笔名:琼瑶)诉余征(笔名:于正)等侵害著作权上诉案